外业数据采集及异常确定原则

基本规定  勘察现场作业信息采集及异常确定及处理原则  其他异常  异常处理规则
一、基本规定
 1  工程勘察信息化数据采集是指使用智能手机、平板电脑完成钻探定位、记录、描述等工作,然后将数据传输至信息系统的过程。
 2  勘察项目外业开始前,勘察技术人员须到作业现场在勘管平台上进行签到,签到成功后方可开展项目的勘察外业作业。勘察外业作业期间勘察技术人员每3小时内应在平台上重新进行签到,超过此时间间隔未签到的项目将视为外业休息,停止外业作业。
 3  信息系统对每一次记录和描述均附加了GPS位置和时间数据 ,因此无须将每一笔数据实时上传 ,在有无线通讯信号或wifi信号时再上传数据即可。但为避免客户端硬件损坏造成数据丢失,完成的记录和描述数据应逐一及时上传 ,特殊情况下,可集中上传,但每一条记录不应超过24小时。
 4  信息系统根据异常规则设定对上传数据的时间和空间信息进行分析 ,如勘察现场作业过程中应采集的数据出现缺失或工程勘察行为不符合规范管理要求,视为数据采集异常,系统将进行预警。根据数据的重要性,异常分为轻微、一般及严重三个档次。
 5  数据采集异常分为数据缺失异常和行为规范异常两大类 。其中,数据缺失异常是指在勘察现场作业过程中应采集的数据出现缺失,包括技术性数据缺失以及技术人员相关工作照片缺失等 。按数据类型细分为技术数据缺失异常、照片异常。行为规范异常是指工程勘察行为不符合规范管理要求,按行为类型细分为位置异常、速度异常及人员异常 。
 6  工程勘察信息化数据的采集除符合本规则外,还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本省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勘察现场作业信息采集及异常确定、处理原则
 1、勘探孔位置信息采集规范及异常判定  编辑勘探点信息时,首先应将数据采集设备(智能手机或平板电脑)置于孔口位置,待 GPS 信号稳定后点击“定位钻孔”按钮,完成孔口定位。 信息系统将对钻探过程中每一次记录时自动获取的GPS数据与最初勘探孔定位的GPS数据进行对比分析,如记录的位置偏离勘探孔定位位置距离超过500m的,视为位置异常 :
(1)同一勘探孔下,位置偏离值超过500m的记录数占比不超过20%的,视为轻微异常。
(2)同一勘探孔下,位置偏离值超过500m的记录数占比超过20%但不超过 50%的,视为一般异常。
(3)同一勘探孔下,位置偏离值超过500m的记录数占比超过50%或最大偏离值大于1000m的,视为严重异常,此钻孔需重新施工。
 2、记录和描述信息采集规范及异常判定 (1)勘察单位应按照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在信息系统中对钻探、探井进行记录和描述,如进尺、岩土描述等应当记录、描述的数据缺失的;静探采用数据信息要求上传时,静探有关记录,如进尺、锥尖阻力、侧摩阻力或比贯入阻力等应当上传的数据缺失的,视为技术数据缺失,视为严重异常,此勘探孔需重新施工。
(2)在勘探过程中,应按照以下要求对相关内容进行拍摄,不符合拍摄要求的,视为照片异常:
    ①开孔拍照。每一个勘探孔在作业前应拍摄至少1张照片:钻孔照片应包含钻机、司钻员、描述员的工作合照;探井照片应包含钻机、描述员的工作合照;静探照片应包含钻机、司钻员的工作合照。人像要求正面,清晰可辨。如照片缺失或照片内容不符合要求,视为严重异常。
    ②勘探孔终孔拍照。每一个勘探孔钻探完成后应拍摄至少1 张照片,钻孔照片应包含钻机、司钻员、描述员、岩(土)芯以及单孔指示牌(单孔指示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孔编号、钻探开始及结束时间、终孔深度、司钻员和描述员姓名);探井照片应包含钻机、描述员、岩(土)芯以及单孔指示牌(单孔指示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孔编号、探井开始及结束时间、终孔深度、描述员姓名)。静探照片应包含钻机、司钻员及单孔指示牌(单孔指示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孔编号、静探开始及结束时间、终孔深度、司钻员姓名)。如照片缺失或照片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严重异常。
    ③项目负责人拍照。勘察项目开始或停工后再次进场,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或本单位从事勘察的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须到现场对作业人员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并拍摄包括交底人、被交底作业人员在内的现场交底照片至少1张。人像应清晰可辨。如照片缺失或照片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严重异常。 需要项目负责人常驻现场控制质量的项目,外业作业期间每3小时内应在平台上签到,并拍摄包括项目负责人、项目场景的照片1张,人像应清晰可辨。如照片缺失或照片内容不符合要求,未在平台中签到或签到时间不满足要求,视为当天未到现场,属严重异常。
    ④岩(土)芯拍照。在每个钻孔终孔后,应对钻孔的岩(土)芯拍摄至少1张照片。要求岩(土)芯按照lm长度,钻进回次先后顺序排列存放于岩芯盒(箱)内,且附有标尺、岩芯牌及单孔指示牌(内容同上),拍照时单孔指示牌字迹应清晰可辨认。如照片缺失或照片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严重异常。
    ⑤取岩、土样拍照。在取土样记录中,每组土样应拍摄1张取样器工作时的照片(拍照时取原状土样应清晰看见取样器、扰动土样应清晰看见标贯器、岩样应清晰看见岩芯管位于钻机上)以及1张取样器工作完成后打开取样器时土样在内的照片,且照片中应可看到土样的下部断面。探井样拍摄1张含土样标签的照片。如照片缺失或照片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严重异常。
    ⑥取水样拍照。在取水记录中,每组水样应拍摄1张贴有标签的水样照片,标签(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孔号、取样时间、项目负责人和取样人姓名)上的字样应清晰可辨。如照片缺失或照片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严重异常。
    ⑦原位测试试验拍照。存在标准贯入试验的钻孔,该钻孔应至少拍摄1张试验时钻机和试验装置工作的照片。如照片缺失或照片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严重异常。
存在动力触探试验的钻孔,该钻孔应至少摄1张试验时钻机和试验装置工作的照片。如照片缺失或照片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严重异常。
存在静力触探试验的项目,应在静探APP上传1张现场使用探头的静探探头率定曲线照片,率定曲线上应有责任人签字和加盖率定单位公章,厂家率定的系数不能作为现场使用依据,如照片缺失或照片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严重异常。
存在静力触探试验的勘探孔,要求拍摄静探开始(开孔)和静探结束照片各一张。其中:静探开孔照片应包含静探设备固定铰机及单孔指示牌(单孔指示牌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孔编号、静探开始时间(精确到分钟)、设计孔深、司钻员姓名),如照片缺失或照片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严重异常。
    ⑧波速测试拍照。在波速测试过程中,应至少拍摄1张试验工作的照片,照片包含实验装置、单孔指示牌(内容同上)、试验人员。如照片缺失或照片内容不符合要求的,视为严重异常。

三、其他异常
 1、钻探速度异常  信息系统将根据回次记录描述数据自动判定各岩 (土) 层的钻进速度,如钻进速度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视为速度异常:
(1)编录按照回次进行,每相邻两个回次记录的时间差小于2分钟,视为严重异常。
(2)0-10m钻进的总时间少于20分钟,10-20m钻进的总时间小于40分钟,20-30m钻进的总时间小于60分钟,30-40m钻进的总时间小于80分钟,40-50m钻进的总时间小于100分钟,50-60m钻进的总时间小于120分钟,60-70m钻进的总时间小于140分钟;深度大于70m后每10m钻进的总时间小于160分钟。满足其中之一的视为严重异常。
 2、静力触探贯入速度异常  贯入速度超过1.5m/min的记录但占比不超过10% 的,视为轻微异常; 贯入速度超过1.5m/min的记录占比超过10%,但不超过20%的,视为一般异常。 贯入速度超过1.5m/min的记录占比超过20%的,视为严重异常。
 3、人员异常  信息系统将根据现场有关人员操作记录进行自动判定,如出现同一司钻员或描述员在同一时间段(1小时内)出现在一个场地的2个不同钻孔的(新开孔的钻孔除外),视为严重异常 。

四、异常处理规则
 凡是出现异常的数据,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需在系统上进行确认并解释,经专委会监督组复核认为解释合理的,不按违约处理,解释不合理的按相应的违约处理,必要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